近日,蘭坪縣印發《深入開展扶貧領域腐敗和作風問題十大專項治理行動責任清單》,明確10項專項治理行動,細化21項治理內容,劃定19個相關責任單位及責任人,進一步解決全縣扶貧領域作風問題,不折不扣將專項治理工作落到實處。
開展紀律作風大整治大轉變“強身”行動。明確縣委組織部、縣紀委、監委為責任單位,通過開展抓實主題教育、強化警示教育、用好問責利器3項治理內容,促進扶貧領域紀律作風大轉變,切實解決“不作為、慢作為、假作為”等突出問題。
開展優秀干部和工作力量“下沉”行動。明確縣委組織部為責任單位,通過開展強化力量下沉、強化干部培訓2項治理內容,切實解決扶貧政策落實最后一公里“腸梗阻”等突出問題。
開展扶貧領域建章立制“筑網”行動。明確縣紀委、監委、扶貧辦、信訪局、發改局、教育局、民政局、財政局、人事局、國土局、環保局、住建局、交通局、農業局、林業局、水務局、衛計局16個單位為責任單位,通過開展以問題為靶標建章立制、建立實施監督執紀問責“六項制度”2項治理內容,切實解決“兩個責任”流于形式等突出問題。
開展脫貧攻堅督查工作組“督戰”行動。明確縣扶貧辦為責任單位,充分發揮蘭坪縣脫貧攻堅督查工作組的作用,督查全縣各級各部門、各鄉鎮脫貧攻堅各項工作部署、落實、完成情況,以六個“督戰”行動為治理內容,切實解決執行力層層衰減等突出問題。
開展易地扶貧搬遷按期“清零”行動。明確縣發改局為責任單位,以每季度開展一次易地扶貧搬遷問題整改“清零”行動、集中精力開展一次易地扶貧搬遷“百日攻堅”行動為治理內容,切實解決程序不規范、前期工作滯后、建設進度遲緩等突出問題。
開展脫貧攻堅專項巡察“點穴”行動。明確縣委巡查辦為責任單位,以扶貧領域紀律作風問題為巡察重點,探索開展扶貧領域專項巡察和點穴式、機動式、回訪式巡察,突出“短平快”和問題導向,加強對脫貧攻堅重點地區、重點任務的巡察監督,發揮巡察工作的“探照燈”“顯微鏡”作用,切實解決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等突出問題。
開展審計監督常態化“跟蹤”行動。明確縣審計局、縣委巡查辦為責任單位,審計機關強化跟蹤審計、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財政收支審計等,加大對扶貧政策落實、扶貧資金管理、扶貧資金安全、扶貧資金績效等方面的審計力度,及時揭露和查處虛報冒領、騙取套取、截留侵占、貪污私分、揮霍浪費扶貧資金以及以權謀私、假公濟私、權錢交易等問題;縣紀委根據《2017年第三季度國家重大政策措施貫徹落實情況跟蹤審計結果》,針對蘭坪縣在落實國家扶貧領域重大政策措施方面存在并且尚未完成的11個問題“照單請客”,完成相關問題的追責問責工作。通過2項治理內容,切實解決項目管理、資金使用違規違法等突出問題。
開展扶貧領域高頻次“精準監督”行動。明確縣委組織部、縣紀委、監委為責任單位,通過開展推進脫貧攻堅監督觸角全覆蓋、開展脫貧攻堅紀律作風建設交叉檢查抽查、開展廉潔扶貧3項治理內容,切實解決壓力傳導受阻等突出問題。
開展問題線索大查訪大排查“聽風”行動。明確縣紀委、監委、縣扶貧辦等16個單位為責任單位,縣紀委主動出擊查找問題線索;各行業扶貧部門集中開展扶貧領域問題線索存量排查起底工作,通過日常監督、紀律督查、專項巡察、業務監管、監督檢查等發現扶貧領域問題線索,形成問題清單,實行專人負責,及時移送縣紀委、監委黨風政風監督室,縣紀委、監委對照問題清單進行跟蹤督辦;繼續實行扶貧領域違紀違規問題有獎舉報機制;規范黨務村務財務公告公示制度。通過開展4項治理內容,切實解決群眾訴求不暢通等突出問題。
開展查處扶貧領域腐敗問題“亮劍”行動。明確縣紀委、監委為責任單位,以深入持久開展扶貧領域腐敗和作風問題專項治理、嚴格執紀尺度和標準2項活動為治理內容,切實解決侵害群眾利益不收斂、不收手等突出問題。(楊興琪)